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罗清峣

连日来,网传一则“楼市下跌,佛祖被卖”的消息称,四川“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6月26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资料图】

17亿转让景区观光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

乐山大佛原名“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地处四川省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交汇处,像高59.84米,通高71米,是全世界最高的大佛,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1982年,乐山大佛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是乐山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有在编人员近300人,记者查阅相关条例发现,该管委会承担特许经营的职责,即本次经营权的公开出让合法有效。2020年1月1日起,乐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了《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条例显示,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的特许经营等职责。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值得注意的是,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

什么是“特许经营”?根据百度百科,“政府特许经营权”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公共事业、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的需要或法律的规定,授权企业生产某种特定的产品或使用公共财产或在某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独占权。换句话说,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可以授权企业享有乐山大佛地区内的某些经营业务。

2021年10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网发布了《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转让方为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转让标的是乐山大佛景区内的观光游览车经营权和摊点经营权,经营期限为30年,挂牌底价为17.10亿元,保证金为1.5亿元,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

经营收入用于何处?2013年5月10日, 四川省政府在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写道: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中,应按不低于 5%的比例优先用于文物保护。

地区转让特许经营权已是常态

记者发现,地区转让特许经营权已是常态,除了摆摊经营权,不少地区还公开拍卖过公共停车场、公交线路、学校食堂等。不少地方政府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初衷之一,是为了缓解财政压力。

如贵州习水县5068项广告载体的20年特许经营权拍出1.16亿元;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阆中分网发布了拍卖公告,拍卖标的物为:阆中市公办学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资公司的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未来30年特许经营权,起拍价1.8亿;2021年,都江堰市开始公开拍卖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特许经营权。2022年,《榕江县殡仪馆20年特许经营权项目拍卖成交公示》也引发过热议,该县拍卖榕江县殡仪馆20年特许经营权,中标方榕江县荣升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起拍价1.26亿中标。

此外,河北香河县、四川什邡市、重庆南川区等地,陆续出让区域范围内的停车位特许经营权,时长28-30年;石家庄以1.89亿天价拍出了10万辆共享单车3年的特许经营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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